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通知》精神,有效解决企业和职工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管理部积极响应联动机制,突破跨省“清单”局限,主动服务,为异地缴存职工跨省办理了一项“清单”以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8月31日,沈阳公积金中心接收到一封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来的协助办理函,申请协助办理两笔当地缴存职工的调(冲)账业务。通过与两名职工联系,得知均已在鸡西市离职,现于沈阳市务工。碍于工作及疫情防控,两名职工反映无法返回原缴存地鸡西市办理公积金业务。
9月1日,两名职工来到沈河管理部办事大厅“跨省通办”绿色窗口,因是管理部首笔跨省“清单”以外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为慎重起见,管理部柜员在资金筹集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为缴存职工现场留存影像、安排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冲账审批单上签字确认,仅用时3分钟就解决了职工原需往返异省两地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得到了职工的感谢称赞。
下一步,沈河管理部将继续做好做细做实“跨省通办”的相关工作,在落实八项“清单”任务同时,主动靠前服务、积极联动,不断提升沈阳住房公积金的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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