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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2023-07-28 11:00:57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7月27日,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比例、“商转公”业务取消房屋评估报告、放宽人事代理人员家庭收入认定、异地贷款取消本地户籍等惠民新政。

降低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方面,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同时,提高首套房贷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比例由现行的单笔执行总房价的70%提高为总房价的80%,同时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新政显示,调整购房提取材料。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由“不低于30%的首付款收据或发票”调整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在提高租房提取频次上,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之前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金额且每月提取金额最高额度为2000元。

新政还提出,“商转公”业务取消房屋评估报告。用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做抵押的,取消房屋评估报告;用名下其他房产或第三方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由我中心承担评估费用。

放宽家庭收入认定上,人事代理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取消薪资证明和代发工资流水,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取近半年缴存基数平均值作为月收入。无法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

此外,焦作市还推出了放宽借款人征信记录限制、异地贷款取消本市户籍限制,增加异地自主缴存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更加惠民惠企。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本次新政将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焦作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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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Tags: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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