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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发布新政:住房公积金可支付首付款和物业费

2025-07-09 08:54:31     岳阳日报      我要评论()

7 月 7 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缴存人在岳阳购买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价款。

 
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缴存职工家庭(本人、未成年子女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采取定额方式提取,每位缴存职工不超过 3000 元 / 年。
 
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比例,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 20%,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 8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 70%。
 
着力满足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住房需求,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 100 万元,高层次人才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 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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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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