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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优化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10月1日起施行

2025-09-30 16:31:11     大皖新闻      我要评论()

大皖新闻讯 9月29日,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池州实际,该市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缴存人在池州市出售自有住房2年内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置改善性住房,符合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