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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8%

2007-12-11 11:47:00   lily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12月6日经市政府批示,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缴存比例由5%提高到8%。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这次调整是市政府综合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决定。住房公积金分为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我市从1995年开始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当时设定的缴存比例为5%。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有9万余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集额累计已达10.46亿元。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8%,7月份至今的单位缴存部分将按照新的缴存比例补齐差额,以后按照新的缴存比例执行。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水平选择缴费比例,但是不得低于5%。

  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能为职工带来哪些好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由于房价不断上涨,提高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市民的购房能力。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后,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也将随之增加。

  此外,记者还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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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公积金

  罚款多少不再“拍脑门”定

  本报讯(记者 梁智玲 实习生 常琳)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出具虚假的贷款证明……这些违法行为都要被罚款。但是,罚多少合适?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经常会出现被罚单位不服气的现象。今后,这种现象将不会存在了,因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即日起开始执行的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对罚款额度作了具体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正式出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对罚款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从制度上解决住房公积金执法处罚随意的问题。

  “执法人员便于操作,罚款数额不再‘拍脑门’定,减少了主观随意性,让被罚单位心服口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新规定,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根据该单位的注册资金、职工人数、造成影响等多方面原因确定罚款额度;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者贷款证明的,根据涉及人数和金额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据悉,这是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出台的首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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