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和中国银监会宁波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宁波市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这意味着,符合要求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一旦转贷成功,不但可以降低每个月的贷款利息,减少月供,还可以省去提取公积金的麻烦。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执行细则将于近日出台。在这里,记者就《规定》,为大家做一个简单解读。
1.什么人可以办理商转公?
答:根据《规定》,在宁波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商业个贷,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条件的职工,就可以申请。
如果商业贷款的余额可以转化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贷款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如果只能部分转,借款人应为原先商业个贷的借款人。
2.商转公的额度有多少?
答:按规定,在原商业个贷余额万元(含)以上整数内,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具体额度由贷款地公积金中心确定。
比如商业贷款的余额是25.5万元,能转的部分就是25万元。
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0%(现行还贷系数标准)×12个月×贷款年限
3.商转公的贷款期限有多少?
答:在公积金贷款规定期限以内,最长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贷款期限。如果部分转贷,剩余部分商业个贷期限应当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比如,如果原来商业贷款的剩余贷款期限还有200个月,那公积金贷款最长也不能超过20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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