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提取时效、次数和金额有何规定?
答:(1)购房提取
①已付首付购房款的,凭购房首付款凭证和购房合同即可全额提取。
②购房贷款的,在还贷期间每年可全额提取两次,不需保留留存额。
(2)还贷委托提取
①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个人账户可全额委托提取,不需保留留存额。
②对已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成员未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仍可以现金方式提取。
答:不能。
答:“外地户籍离职返乡”及“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点为:
(1)建设银行前进路支行:昆山市前进东路586号;
(2)工商银行玉峰支行:昆山市人民南路103-1号;
(3)工商银行紫竹路分理处:昆山市紫竹路265号;
(4)农业银行集街支行:昆山市集街287号;
(5)中国银行紫竹路支行:昆山市紫竹路395号。
从2011年8月1日开始,“外地户籍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业务在缴存银行办理,即公积金缴存在哪家银行,就在哪家银行的提取服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除上述提取类型外,其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均在昆山分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586号。
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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