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台分中心认真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加大公积金使用力度,积极支持广大职工使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调整贷款政策,增加贷款品种,缩短贷款时限。鼓励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为购买住房、偿还贷款等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了凤台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快速提升。
截至2012年6月底,全县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57.78%,较上一年同比增长3.6%。全县发放公积金贷款总额突破3亿元大关,达到3.07亿元,贷款余额2.08亿元。累计归集公积金总额5.7亿元,归集余额3.6亿元;职工因购房、还贷、退休等累计提取公积金2.1亿元。特别是2011年当年公积金使用率为115.48%,达历史最高水平,公积金政策优势愈加凸显。
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不仅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改善了广大职工的居住条件,使得我县1959个家庭实现住有所居,购买住房建筑面积22.17万平方米,拉动住房 消费5.4亿元。全县通过购房提取、发放贷款,累计直接投入凤台县房地产市场金额逾5.1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住房建设,促进了住房消费,繁荣了房地产市场,带动了相关产业,发 挥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陈新全 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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