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20日起,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可按月或按年,自动抵扣公积金贷款,下周一起可申请,并授权委托贷款银行自动扣划。
委托扣划还贷,可逐月、逐年扣划,目的是让贷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钱“活起来”。公积金贷款人向贷款银行申请,并与缴存银行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贷款职工的委托,直接扣划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存款,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办理一次手续就行。
目前,5万多家庭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用贷款买商品房和二手房。
哪些人能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办理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昨日,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简德齐,就委托扣划予以答疑。
他提醒说,全市公积金的缴存银行网点仅34家,如果5万多人同时办,银行可能忙不过来,大家不要急着在这几天办理。
哪些人可以办理
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该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没有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但在铁路分中心、省直分中心,省房改委分中心等3个中心办理贷款的购房者,暂时还不能享受这一政策。
办理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公积金存款账户未被集中托管和冻结;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已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还款,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1次以上。
委托扣划还贷有哪些方式
答:分逐月和逐年两种。
逐月扣划还贷: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扣划缴存的公积金,用于还贷。委托人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书》时,其公积金月缴交额6倍的金额,作为公积金账户约定保留额,剩余金额方可用于扣划;当账户金额不满足约定保留额时,即暂停扣划。
逐年扣划还贷:按委托人指定的每年扣划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进行扣划还贷,并且第一次扣划还贷时间,必须指定在该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后(不含第6个月)。如采取逐年扣划还贷,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超出金额可用于扣划还贷;当其账户少于100元时,将暂停扣划。
两种方式可变更,但必须是前一种方式执行了一年以上。
贷款人选择哪种扣划还贷方式好
答:选择逐月扣划还贷方式,可最大限度地减轻每月还款压力,且在还款期间,能充分使用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希望减轻每月还款压力的借款人,适合选择该方式。
选择逐年扣划还贷,可使用公积金存款账户中的资金,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适合希望通过提前还贷减少贷款利息负担的借款人。
答:购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以自有资金通过与贷款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偿还第一个月的月供,并经公积金管理系统成功扣划后,即可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扣划还贷。即新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第一个月必须还月供,从第二个月起即可按月扣划还贷。老客户当月20日以前申请,当月即可扣划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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