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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刚需难撼楼市调控政策 稳定和严格实施仍是主基调

2012-05-29 09:07:11          我要评论()

  税费优惠补贴

 

  扬州市对购买成品房的税费补贴,将地方政府微调政策的行为推上了风口浪尖,扬州市的补贴行为则被指为“救市的目的太过明显”,尽管争议重重,但扬州市的政策还是得到了主管部门的支持,在争论声中等待实施的开始。

 

  扬州市《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对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属于普通住房的,对购房人给予适度的奖励,奖励政策一年一定,同时在《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中明确了奖励额度。《通知》中表示,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 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业内人士解读称,扬州拿出不到一个亿救市,带来的税收是20个亿。

 

  《实施意见》的印发日期为2011年10月26日,从刊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至“十二五”结束。成品房购买的奖励制度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也就是说,扬州市对购房人奖励的政策至少要执行至2015年。

 

  扬州并非购房货币补贴优惠的首创者,只是,之前微调政策城市都是以税费减免的名义进行的货币补贴。对购房税费进行补贴的开启比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还要早一个月。2011年8月,马鞍山发布《进一步加大住房供给鼓励合理消费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职称者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

 

  重庆重提购房退税,强调对首次置业补贴;芜湖则是决定,2012年买房契税全免,购90平米及以下房子,给予50至150元/平方米不等补贴,根据不同学历给予实用专业人才额外购房补贴,购房入户政策等。

 

  此外,还有部分城市并没有直接下发文件明确对购房者进行税费优惠补贴,而是通过上调普通住宅认定标准的方法,达到税费优惠的目的,这其中不乏北京、上海、天津这样的大城市。

 

  限购红线不可破

 

  从已经落实的微调政策来看,税费优惠、公积金贷款额度上升、购房落户等主要措施皆被放行,但“限购”这道红线绝对不可突破。

 

  近日,厦门市传出放宽限购的说法。随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就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上发布《关于厦门楼市政策微调有关报导的澄清声明》。该《声明》称,“为避免在社会上引起误解,我局郑重澄清,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继续实行限购不变,不存在‘微调’说法。”

 

  此前,从去年末的佛山、成都到今年初的上海,都曾试图突破“限购”这道“坎”,都无一例外的被叫停。

 

  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发布研究报告认为,从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态度看,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重点是“稳定”,以往的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仍要继续严格实施,明显放松楼市调控政策,打破政策稳定预期的行为仍不会被允许。

 

  报告认为,限购是中央政府进行房地产调控的“红线”,此前多个城市由于对限购微调均被叫停,限购一旦放松,可能形成房地产调控放松的预期。今年春节以来成交量低位反弹,购房者观望气氛有所缓解,加上货币政策微调,如果此时限购放松,刚刚呈现稳中有降趋势的房价可能再度反弹,不利于中国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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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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