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工作的通知》,购房者可以在自治区范围内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通知要求,全区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在6月15日前在自治区范围内全面启动公积金支持异地购房贷款业务,落实国家提出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在缴存地或购房地办理异地购房贷款的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打破地区和行业分隔,协同做好服务工作;在有多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城市,借款人可任选一个提出申请,承接贷款申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得拒绝申请,只要核实申请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不管是在缴存地或购房地均应按规定提供贷款。
据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地域范围只限于区内。过去,购房者在哪儿缴存就必须在哪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政策放宽了缴存地限制,只要在自治区范围内,购房者既可以在缴存地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购房地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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