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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矿业集团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维护广大职工利益

2011-08-26 15:53:46   战柏全 高凛松        我要评论()

      通化矿业集团所属企业的住房公积金于2007年1月份移交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年来由于资源枯竭,经营遇到困难等多种原因,始终未能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近年来,随着企业经营的好转,通化矿业集团为了维护职工的个人利益,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决定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利,由过去的每人每月9元钱提高到了按上年月平均工资额的6%缴存,并从今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预计通化矿业集团每年将为在职职工增加缴存公积金2800多万元。这一举措将为14000多矿工带来实惠,广大职工不仅享有了应该属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而且可以享受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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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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