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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

2011-08-27 11:55:22     大同市政府网      我要评论()

        山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督查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制,强化管委会职能作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决策,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议事规则,对职务变动及政府换届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及时进行调整,2008年底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调整工作。


  二、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市政府在七县四区已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完成同煤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煤集团分中心,实行授权管理。


  三、大力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业务
  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简化贷款手续,免除贷款手续费,降低房屋抵押费率,增大贷款额度及延长贷款期限,对各县区及同煤集团全面授权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业务,在规避贷款风险的同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率。


  四、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开设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在各委托银行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金纪律进一步规范增值收益分配,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五、强化社会监督,规范账户管理
  建立住房公积金社会监督机制,每年一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将上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账户管理,账外收入严格按“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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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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