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自今日起,我中心对所有办理购房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客户实行资料电子化登记,以后办理不再重复提供资料,对提取额度实行自动控制。为此,我中心专门制定了具体的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
实行资料电子化初始登记制度是我中心便民服务的一个创新举措。具有三大目的:一是简化住房公积金购房、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手续。中心业务窗口在受理提取收件时,对符合购买住房、归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其首次(或自该制度实施后,老的还贷款提取客户首次到业务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其购房、贷款等基础资料进行登记、扫描,做到对每项提取业务建立电子信息资料档案。客户再次提取时只需提供简单的证件,避免申请人反复提供纸质资料,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申请人。二是对提取额度实行系统自动计算控制。利用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功能,只要输入必要的条件和参数,系统可自动计算家庭每次可提取额度,增加了额度自动控制功能,减少了提取中的人为因素。三是增加一道资金防护屏障。由于电子档案的建立,系统可对客户资料有效监控,从而对骗(套)取公积金有效防范,控制了提取业务中的资金风险。
今年初,我中心组织牵头开发了这套计算机管理系统新的软件,并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完成了系统测试后,正式投入使用。
马鞍山中心对职工购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资料电子化登记和额度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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