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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年度总结

2011-08-29 11:27:02          我要评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89号)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实际,今年以来,我中心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实行政务公开,让职工群众了解公积金的工作,监督公积金服务,完全符合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不能局限于一朝一夕,要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成立了由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措施方法和具体要求,确保了中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形式,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根据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方面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的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2007年制定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考核试行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效能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内部考核办法,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人员及岗位职责,建立了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奖惩机制;二是规范设置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将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全部交于服务窗口办理,并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和零收费;三是全面实行阳光操作。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和各项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公开上墙,使职工办事程序一目了然。并且,每年定期在池州报上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公告,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不断完善服务和管理。为进一步方便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有关信息,中心相继开通了168电话查询和网站查询服务系统,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根据职工普遍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热点问题,精心制作了政策法规、工作职责、业务程序、办事指南、问题答疑等若干个板块,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向职工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三、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务求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今年以来,我中心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认真自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大厅面积小,窗口设置不足,办理公积金业务排队的问题,中心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主动与市建委及房管局对接公积金抵押贷款窗口进驻的相关前期工作,主动商请电信公司接通网络专线,及时抽调业务骨干进行岗前培训,印制贷款须知和流程图,并商请担保公司同步进驻房产交易大厅设立窗口,方便购房户办理贷款抵押担保手续。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窗口于915在第三办证大厅挂牌办公,并正式受理业务。目前在办证大厅内即可为购房户办理户口迁入及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业务,变“三地服务”为“一站服务”,有效解决了群众多次往返于三地办理各类手续的繁琐问题,缩短了办理时间,更加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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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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