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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13亿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房 确保不被挪用

2011-08-29 14:51:57     网易新闻      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8月6日消息(记者杜震)住建部公布了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了试点城市名单,河北省唐山市成为全国28个试点城市之一。记者今天了解到,唐山市将有5个项目获得13亿的支持,使1.5万棚户受益。

        据了解,1976年大地震后,唐山市组织复建了一大批平房。经过30多年的风雨侵蚀,这些平房破损严重,大都已成危房。截至2006年底,该市共有各类危旧平房97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2.8万户。2007年,唐山市决定利用5到8年的时间对全市危旧平房进行改造,共需投资340亿元。但由于资金短缺,目前仅完成拆迁179万平方米,竣工安置住房100万平方米。唐山被列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将有利于这项工程的顺利进行。唐山目前已经批准包括古冶区开滦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在内的5个项目为试点项目,总共可以获得13亿元贷款,建设规模超过105万平方米,预计将有超过1.5万户棚户区居住者受益于这一新政。

 

        目前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有超过20亿元的资金被闲置,唐山准备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按照要求,唐山强调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本通知确定的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试点项目借款人必须以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足额抵押;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试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该严格执行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当地政府已经制定了《唐山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记者注意到,方案中有关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等全都做出了细致、严格的规定。目前,唐山市已经开始启动贷款的审批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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