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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首月放贷开门红 是去年同期的8倍

2011-08-29 18:36:40     宿迁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在前段时间房市低迷的情况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胆改革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激发了广大职工的购房热情,全市有200多户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住房,2009年元月,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06万元,是去年同期的8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解数逆境前行,全力保增长促发展,一切为缴存人着想,仅去年一年就出台了6大改革政策,有的政策是全国首创。一是更改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以前计算借款人的收入不需要借款人出具收入证明,一律由住房公积金反推得出,由于宿迁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明显低于职工本人收入,这样计算出的收入比实际低40%左右,有些人因此放弃公积金贷款而去做银行按揭,我们现在采用以单位开具收入证明作为计算贷款的条件,以此来增加职工的贷款额度,同时为了防止弄虚作假,我们规定收入证明不超过公积金反推出的1.6倍。二是出台了“缴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保留账户一年余额以外的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这一举措,缓解了购买住房职工的资金压力,让更多的职工买得起房。三是延长贷款限期,将原借款人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退休年龄改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借款人退休年限后五年,最多不超过30年。四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市中心由原21万元提高到25万元,宿豫、宿城由原18万元提高到21万元,沭阳、泗阳、泗洪由原16万元提高到21万元,基本上满足了购房户一次性贷款的需求。五是出台了《宿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办法》,特别是《转贷办法》乃全国首创,目前全国少数地区也出台了《转贷办法》,但都是采取先还后贷,或者是由担保方先还,担保方收取费用,不仅增加了借款人负担,而且手续繁琐,程序复杂,我中心为了方便借款人,召集银行对有关文本进行反复修改,并征询了房管处有关部门意见,采取债权直接转移的办法,借款人员只需签个合同就可以完成转贷工作,目前我市转贷工作已经正常开展。六是我中心参与了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政策研究,出台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至20%;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业主,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基础上可再提高10万元”。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不仅在政策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缴存人的需求,同时也推动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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