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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和2010年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

2011-08-30 09:49:42          我要评论()

省住房公积金督查组: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7年元月,系直属市人民政府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心现有正式在编干部、员工59人,聘请员工9人,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4个县(区)办事处(分别是综合科、计财科、信贷科、信息科、筹资科、监察科,莲花县、上栗县、芦溪县、湘东区办事处)。

2009年,中心全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89亿元,同比增长35%,余额为8.6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8户、16317.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4%58.86%贷款逾期率仅为0.11%;实现增值收益1372.5万元,同比增长61.38%

现就我市200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和201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2009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管委会的决策下,在省监管处的精心指导下,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围绕 “做大总量,防范风险”的指导方针,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管委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截止2009年底,全中心新增开户单位93家,职工3199人;全年共归集公积金2.89亿元,完成年计划122%,同比增长35%。累计归集11.16亿元,公积金余额8.684亿元。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09年共办理职工提取4412人,提取金额为8367万元,其中购建房提取4902万元,销户提取2172万元,还贷及其他提取1293万元。

在审核(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规定,全年未出现骗提现象。

(三)    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8户,放贷金额1.63亿元,完成年计划163%,同比增长58.9%。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40户,贷款金额6.46亿元,贷款余额为3.73亿元。收回贷款5953万元,同比增长31.03%,逾期贷款41.63万元,逾期率为0.11%

(四)贷款保证金管理情况

2009年,中心共计收贷款保证金953万元,解付309万元,累计收取3310元,余额2051.7万元。

贷款保证金采取按季计息(按活期利率),还清即付、诚信优先的管理原则。

(五)管理费使用情况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中心编制预算报管委会审批,管委审批后由市财政核拨。

2009年,中心的管理费用总计为745万元,所有费用的开支均严格按照管委会、财政审核的项目执行,未发生挤占、挪用、超支等违规行为。

(六)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情况

2009年,中心使用的信息系统公积金核算软件为深圳恒泰丰公司的C/S架构的HOUSE2000公积金核算管理软件。随着业务的发展,老系统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经报请管委会研究同意,中心对老系统进行升级换代。经公开采购招标,北京金天鹏公司中标并于10月开始软件升级实施工作。目前,新的业务系统中的归集系统、财务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电话语音系统已完成新老系统转换,贷款核算系统已开始平行记帐,各家核算银行联网已完成,各核算银行网点的信贷承办人已可进入中心系统进行业务测试。今年还将完成电子档案系统的建设以及网上营业大厅的建设。

(七)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中心于2010年元月28日印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林济湘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2月上旬,中心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落实创建要求。

    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二、2010年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自查情况

根据省厅关于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中心在2009年专项治理新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将大额资金存取调度,管委会决策执行,控高限低等问题立为重点解决整改内容。

(一)国债管理情况。近几年来,中心没有购买国债及涉险债券,故没有此类资金风险之虞。

(二)大额资金存取情况。中心调度(存取)大额资金均须履行下列程序:1、主任办公会研究。2、报请管委会审批。3、中心职能科室执行。2009年,中心大额资金存取均按上述程序操作,至今,中心未出现一例违规调度资金行为。

(三)管委会决策机制、履职情况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机制是健全、合规的,能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能,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及时审议研究中心提交的有关事项,做到了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实事求是。

(四)职工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本符合国家规定,个别单位缴存比例略高于规定,主要是股份制中央企业。目前主要的问题是,市直预算单位缴存基数和县区补贴比例偏低。

(五)自2003年中心机构调整后,各县区中心已全部上划市公积金中心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经费、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管理,不存在独立运作,挂靠其他部门及单位自行归集现象。

2009年完成的几项基本建设:一是改造了档案室、会议室,升级信息系统,解决了4个办事处购房资金问题。

三、201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0年,中心继续围绕“做大总量,控制风险”的工作方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方向,及时修正政策偏差,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上半年共归集公积金1.767亿元,完成年计划61.8% 余额为9.7亿元,预计年底余额突破10亿元大关。发放个人贷款1.3亿元,完成年计划93.36%,同比增长26.66%,逾期率为0.09%。职工提取5752.5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024.06万元,首次实现半年过1000万元。

2009年,中心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管委会的高度评价。今年上半年,中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我们有信心完成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我们也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克服不足,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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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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