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苏永华 实习生石教炼)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8月27日透露,《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后,聘用制、合同制职工缴纳人数明显增多,下半年将针对4类企业开展行政执法。
武汉公积金未缴、漏缴、欠缴现象一直存在。今年3月出台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以及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的,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并对单位和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下半年行政执法瞄准4类企业:开发区新成立企业;招商引资进入武汉但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民营、私营企业中未参缴的聘用制、合同制职工;长期欠缴、漏缴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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