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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2011-08-30 16:54:01     巴彦淖尔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属于自己职责内的事应立即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内的事,要负责帮助联系到承办人,搞好衔接,让办事人满意。


        二、实行“AB岗”岗位互补制。窗口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将本职工作交由他人承办,不能因空岗缺位影响正常工作。


        三、实行引导值班制。办事大厅每日安排一位值班引导人员,现场处理接待、咨询、解答等事务,方便办事。


        四、实行特事特办制。对于单位和个人急需办理,且材料齐全符合办理要求的事项,应按“特事特办”要求,安排专人及时、加时或延时“一条龙”服务完成。


        五、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初次违反并情节轻微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本人作出深刻检查,限期改正,并向申办人赔礼道歉;情节较重,且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照《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奖惩制度》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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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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