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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公积金贷款资金吃紧状况今年有望缓解

2011-08-31 10:00:54     四川新闻网      我要评论()

  “工作了几十年,单位一直没为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想买新房压力较大。”近日,乐山犍为县人民医院职工朱平(化名)向本报民生专线反映,他所在的单位所有员工都没有住房公积金,因此不能享受到这份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记者调查发现,乐山不少单位并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员工们希望拥有住房公积金,以便买房时享受到相关优惠。
 

  现象

  工作多年

  一直没有住房公积金

  朱先生称,他从部队退伍后,1972年到犍为县人民医院工作,是一名普通职工。单位里像他这样的职工有两三百人,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但很多人还买不起房子。朱先生一家三口住在一套上世纪90年代的旧房子里,目前工资待遇每月只有1000多元,单位只为他购买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并没有为他缴纳住房公积金。朱先生说,目前犍为县的房价为2000-3000元/平方米,买套新房是他一生的梦想。

  “我在这家医院工作了30多年,连1分钱的住房公积金都没有。”朱先生说,医院里的其他职工也都想反映这个问题,但都不敢说出来,他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希望单位能够为大家缴纳住房公积金

  调查

  没有公积金

  员工供房压力偏大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一位员工也透露,该单位只为员工购买五险,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一些商场、超市、餐饮店的服务人员大多数没有住房公积金。在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工作的雷先生表示,公司为他们购买了商业险,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在乐山某私立医院工作的王先生也表示,医院向员工许诺的待遇只有三险,根本没有住房公积金一说,他自己本人购买的住房也只能用商贷,感觉供房压力很大。

  昨(7)日,记者致电峨眉山金威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他表示该单位为职工购买了保险,但所有职工都没有住房公积金

  统计

  民营企业

  公积金缴存情况较差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舒杨说,相关法规规定所有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甚至不缴纳公积金的企业并不在少数。据2009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3269个,其中机关行政单位926个,事业单位1561个,企业739个(含非公企业123个),目前乐山公积金覆盖率仅有58.34%。

  据舒杨介绍,乐山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公积金覆盖率基本达到100%,与之相反的是一部分生产经营正常、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却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由于乐山民营企业较多,公积金缴存情况较差,公积金覆盖率在全省范围内处于靠后位置。舒杨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是一些民营企业负责人在此方面意识淡薄。

  “住房公积金相当于职工的一部分工资,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员工肯定有影响。”舒杨说,“我们目前采取的手段是加大宣传力度,借此督促企业完善缴纳手续,希望所有单位都能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算账

  公积金贷款

  利息省下不少钱

  “一般交了公积金一年后就可申请住房贷款,相比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更低,购房者支付银行的利息也更少。”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营科科长陈军为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商业银行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为5.94%,执行目前乐山市首套住房8折利率优惠后,年利率变为4.752%。而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6年-20年的年利率为3.87%。

  假如一位市民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贷款20万,贷款年限为20年,用公积金贷款,如选择等额本息的方式还款,每个月还款1198.30元,20年累计付息87593.04元;如果商贷的话,每个月还款额为1425.99元,20年累计付息142227.49元。相比商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月还款节约227.69元,20年便可节省利息54634.45元。按今年的政策,商贷首套住房一般享受利率8折优惠,月还款额度为1292.67元,20年累计付息110239.77元。从数据可以看出,每个月月供要省下94.37元钱,20年的利息省下22646.73元。

  该负责人说,如果单位没有为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那么个人就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乐山的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收入的5%,缴存基数最低不能低于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名词解释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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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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