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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缴了公积金或可优先租公租房

2012-03-30 09:25:21     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廉租住房

 

  5月15日前完成廉租房申请镇级公示和初审

 

  朱川介绍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时间安排:5月15日前各镇街需完成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镇级公示和初审,其中采取房屋修葺方式的,5月31日前要做好方案及预算等资料,6月要全面动工;采取住房租赁补贴方式的,6月要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简化补贴资金的拨付程序,各镇街必须在市财政资金下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东莞要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覆盖中低收入户籍人口并惠及新莞人的住房保障体系。”

 

  “优先解决本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并充分考虑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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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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