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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非城镇固定收入者有望缴公积金 条例或明年出台

2012-05-08 08:58:54     红网-潇湘晨报      我要评论()

  2使用渠道拓宽

 

  可用公积金缴纳公租房房租

 

  据了解,关于修订《条例》最早提出是在2010年,包括长沙在内,全国部分省市试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贷款,这一点将是此次修改的重要内容。

 

  “以后会加强公积金对于住房保障的支持,重点是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这块。”该负责人说,公积金用于交房租,以后主要是面向公共租赁住房,租住者可以直接用公积金缴纳房租,这个是调整重点。但此前盛传的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在这次调研会上被明确反对,不允许拿去装修。“我们提出了这点,但领导觉得不可行。”

 

  在增值收益分配政策上,以往主要是支持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等,以后更多会往公共租赁住房领域投资,该负责人说,“以往我们的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后,要上交给财政,以后可能就不用交了,而是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

 

  “对于公积金的概念也可能作修改,将公积金储金改为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的定位,就是强调以住房保障为主导地位。”该负责人说,目前依然是“保一限二禁三”,即保障第一套房,限制第二套房,禁止用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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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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