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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租万套社会房源作公租房 租金低市价20%

2012-05-30 08:52:44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为解决城市“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利用社会房源,拓宽公租房筹集渠道,从昨日开始,西安市正式面向...

  为解决城市“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利用社会房源,拓宽公租房筹集渠道,从昨日开始,西安市正式面向城六区收储5000套社会闲置房及5000套城改安置房,并将以低于市场价20%的租金进行配租,城市中等收入偏下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等3类人群可申租。

 

  收储房源一般不超出60平方米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西安市将收储1万套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其中,新城区800套、碑林区850套、莲湖区800套、雁塔区850套、灞桥区850套、未央区850套、市城改办5000套。


  收储的社会房源原则上 要求应具有房屋使用权证或清晰有效产权证明,房屋质量安全;收储的城中村安置房应具有市城改办正式批准的城改方案。

 

  收储房源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实行市场租金,不享受租金补贴。收储房源的租金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的租金略低于市场评估价租金的标准确定。收储期限一般为8~10年。


  20%租金差价由财政资金“埋单”

 

  公租房出租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承租价格的80%确定,承租与出租之间的租金差由财政资金负担。

 

  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全面掌握房源信息以及房源收储、存续、退还等详细信息,对公租房保障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承租人,应及时清退。

 

  各区先拿200万元启动资金补差价

 

  根据相关规定,各区应成立收储机构,并配备10~15名工作人员,负责房源收储、资格审核、出租、动态管理等工作。还应在交通便利的街区开设1~2个面向社会服务的公租房租赁站,用于收储房源和出租公租房,将收储受理、验房、签订收储及出租合同、支付及收取租金等业务集中,实行一厅式办公。

 

  经测算,各区完成2012年目标任务约需启动资金200万元,由各区财政资金垫付,用于支付租金差价。待中省补助资金取得后,首先冲抵启动资金,其余全部用于支付租金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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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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