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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增强全面提高职工住房水平的忧患意识

2012-11-19 09:32:58          我要评论()
摘要: 十八大报告提出:“全党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回顾党的历史可以看...

  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特别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目标的发展高潮中,住房公积金保障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12年9月底,广西区直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覆盖率始终走在全区的前头;完成归集住房公积金15.69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1.23亿元;审批支取住房公积金8.33亿元,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68.16亿元;发放住房贷款4.67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10亿元,为2.4232万户职工家庭解决购买308.10万平方米住房缺口资金;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14亿元,资金安全完整,坏账率保持为0,总资产达67.18亿元。中心连续四个年度被自治区住建厅和财政厅评为业务管理优秀等次,多次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和自治区“巾帼文明岗”、“全区内部审计先进单位”称号、“政务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中心党支部先后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2007-2011年“最佳主题实践活动”、“最佳党日活动”和“最佳党课”11个奖项,2010-2011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荣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2008-2009、2009-2010、2011-2012三个年度“红旗党支部”称号。中心团支部荣获2010年广西团区委“红旗团支部”称号、2011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一团一品”十佳团建品牌。中心妇女小组荣获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工委授予2011年区直机关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中心妇女工作荣获自治区妇联授予“广西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面对这些成绩和荣誉,单位一些党员干部中人滋生了小富即满、小成即安的自满思想。他们满足于既有的发展方式和发展成果,怀有强烈的守成意识,不思进取。表现在工作“不催不办、办办停停”、“遇到困难绕着走”;满足于一时一事的成果,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眼光。这些想法,与十八大报告关于必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必须极大地增强忧患意识,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体党员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步伐跟得上时代的节奏,观念跟得上形势的变化,时刻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增进人民福祉,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竭尽全力。


  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就要时刻牢记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要求。“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努力实现新的要求之一。住房是民生的第一需要,在“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中,首当其中的是人民群众尤其是职工住房水平的全面提高。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前两阶段,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努力拼搏,以民生问题为核心的社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包括职工住房在内的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行业职工收入存在差距,职工住房得到改善的程度也存在差异。广西是欠发达地区,职工住房改善存在的差异比发达地区尤为突出。这就需要作为为改善职工住房提供筹金服务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紧密联系如何全面提高职工住房水平这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制定的相关政策部署,奋发有力地为实现“全面提高”职工住房的小康新要求作出新贡献。


  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就要努力满足部分还没有享受公积金保障职工对我们的期待。在当前的工作中,许多城市公积金的覆盖率都在逐年提高,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即三种人群),这既是中央对《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缴存对象”新的要求,也是公积金制度扩面归集的新重点。“三种人群”是一个庞大的职工群体,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42亿人(注1),农民工占非公企业职工总数67%,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81.7%(注2)。而这三种人群尤其是“新就业职工”和“农民工”,不仅绝大多数都是无房户,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享受到本应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保障是他们最迫切的期待。这就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把执行《公积金管理条例》同贯彻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等新要求统一起来,建议本级政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尽快作出可操作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三种人群”涉及的领域延伸,让他们能在2020年之前如期实现改善自用住房的梦想。


  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就要认真破解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推行中尚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众所周知,至今仍然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推行中尚未解决的不少老大难问题,尤其是不按法律政策规定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占居相当大的比例。不按法律政策规定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几乎都是公积金制度推行中“难啃的骨头”和“难剃的癞头”,这就需要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聚集强大的力量去进行破解。事实证明,违法不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既是公然向法律挑战、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又是从制度到言行上的多种失信行为。既然法律惩处存在空白点,笔者认为可以将食品安全领域正在开展的“诚信建设”惩罚原则移用到公积金扩面中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8部门10月份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道德诚信建设 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强调,“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惩罚措施,切实扭转诚信缺失的被动局面。将食品安全领域对失信企业采取的利益解决措施移用到公积金扩面中来,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处,使其由于公积金“失信”而“必损”且“处处受制”,定能打破这种用人单位长期顶着法律不办的强局,迎来公积金制度推行的新局面。


  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忧患意识,就要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服务群众的满意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根本标准。”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近年来反复强调的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标准,当然也就是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唯一价值取向和最高服务准则。十八大报告又一再强调要“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这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阶段的工作标准提出了新要求。我们为了全面掌握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服务群众满意度的真实状况,于今年6月至8月,对在区直分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了“听民声、查民意、集民智”服务满意度抽样问卷调查,先后有300名群众实事求是地填写了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对我分中心窗口服务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1.67%,群众不满意的主要方面是:办事营业窗口和网点少、办事效率有待提高、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办事流程有待优化、科技服务手段有待完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6个方面。中心认真研究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决定在学习贯彻十八大报告中,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着力实现服务方式“八个转变”:即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意识从“审批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作风从“按部就班型”向“创新高效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管理从“规则随意型”向“标准规范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范围从“被动分工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素质从“业务单一型”向“能力复合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职能从“单纯执行型”向“执行、参谋综合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防腐从“权力监督型”向“制度防腐型”转变、着力加快“窗口”政务服务评价从“内部自评型”向“社会主评型”转变,争取以高质量的服务效益赢得群众的最大满意,以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助推十八大绘制的宏伟蓝图的如期实现。

  (作者系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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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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