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6月29日开始,3天之内将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
本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将于6月29日开始,为确保结息工作的顺利进行,从6月29日—7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申请。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即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开始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标准分为两类,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010年6月30日以前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则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结息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向单位发放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单
年度结息工作完成后,公积金中心将向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单据记录了单位和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支取、利息、公积金余额等信息,广大职工可直接向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领取,以便了解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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