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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首次向15万职工发放个人公积金对帐单

2011-08-30 18:56:31          我要评论()

我市在住房公积金制度起步时就利用微机建立了职工个人帐户,每年与单位对帐,由单位通过政务、厂务公开等方式向职工个人公开。随后,我们向职工个人发放了“荆门住房公积金卡”。并形成了网上、柜台、平台、电话等多种查询体系。职工个人可随时了解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对帐体系,让职工更多了解和关注住房公积金,今年7月,我们首次与邮政部门联合,向全市15万职工发放个人对帐单,这是在原有对帐体系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尝试和创新。

经过协商,我们与邮政部门签定《住房公积金对帐单发放合作协议》,邮政部门负责对帐单制作、招商、发放和数量统计,免费向中心和职工提供服务。中心主要提供职工个人帐户内的数据信息,并要求邮政部门保密。邮政、中心和职工都不花一分钱。

个人对帐单发放后,社会反响很大、影响广泛。一是起到了良好的政策宣传效应,让住房公积金走进千家万户。个人对帐单发放后,来电和上门咨询、查询住房公积金情况的职工络绎不绝。主要是以前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不了解、不关心,现在通过对帐单的发放,开始知晓和了解、支持住房公积金。二是让职工有了一本明白帐。以前中心要求单位与职工对帐,但由于多种因素,有些单位并没有把这一工作做到位,职工不了解自己的帐户余额。通过这次对帐,许多职工特别是改制企业职工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公积金。三是职工的维权意识增强。目前,有不少职工来信、来电、来中心投诉,反映单位未建、未将扣缴的住房公积金交到中心,要求中心出面,督促单位缴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对帐单后,认为这种形式很好,拟借鉴这一做法。

通过与职工个人对帐,我们也发现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主要是职工个人帐户基础信息不全、不完整;对对帐单的有关专业术语不清楚。如对缴止时间、缴存年度、对帐年度等有关概念不了解;公积金网上查询的数据与实际缴存数据不一致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帐户的基础信息,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系统,方便职工个人查询以前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时更新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帐户数据,做到与业务信息系统同步。改进个人对帐单的形式,充实对帐单的相关信息,增加说明内容,让职工看得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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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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