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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被挪占 通辽今年起将如数归还

2011-08-30 19:37:57     新浪网      我要评论()

        中广网通辽3月7日消息(记者文伟 通辽电台记者王玉甫)内蒙古通辽市审计局去年在对全市住房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市及各所属旗县政府均存在挪占住房专项资金的情况。为切实堵住住房资金流失的“口子”,通辽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市、县两级政府必须如数归还被占资金,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通辽市政府的安排,自2006年起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用于归还近几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住房资金。扎鲁特旗欠拨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旗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从预算安排100万元逐年弥补,修路占用房改资金15万元在预算安排中解决;开鲁县政府每年列入财政预算70万元用于归还占用的住房资金,对于未按规定计入个人帐户利息35.7万元已必须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目前,通辽市政府已归还住房资金150万元,所属其他旗县市区住房资金的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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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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