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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面积有“门槛”

2012-07-03 08:56:45          我要评论()
摘要:  7月1日起,佛山租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增加面积控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部分,可...

  7月1日起,佛山租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增加面积控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部分,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超出部分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补充“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省认定普通住宅的面积标准进行审核,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内部分,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超出部分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根据新办法,职工租用房屋的房租,还要同时符合其他5个条件,方可申请使用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一在本市范围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暂不在允许支取之列)。二是申请使用提取对象为承租人(夫妻)。三是申请提取的额度,按规定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凭据确定的租金标准的50%,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500元。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报一次。

 

  延伸去年租房提取公积金只占0.11%

 

  申请人必需提供下列资料:《房屋租赁证》或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已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经政府授权委托的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房租发票或相关凭据。而《房屋租赁证》、备案登记和房租发票,由于都需要房主参与,到街道办事处和地税部门进行办理,并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因此由于嫌麻烦或者不愿意缴纳税费,这项条件往往成为阻拦租房者提取公积金的证词障碍。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可提取公积金额度不高,还得要付一笔租赁税,这是租客对提取公积金不热衷的主要原因。例如,去年佛山公积金缴存基金中,租房提取仅占0.11%。在本次新规中,依旧未能给予详细的政策解释、办理指引和优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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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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